问:目录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市组织编制了《南雄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下称《目录》)。
问:目录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编制《目录》的依据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问:哪些事项可以纳入目录?
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确定哪些事项可以纳入目录,法律规定的内容为:
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
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问:目录的内容有哪些?
答:《目录》的内容明确了《目录》共纳入1项事项,属于2024年度延期实施的事项,具体内容是制定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问:目录事项的实施有哪些程序?
答:纳入《目录》的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纳入《目录》的事项按照要求需要听证的还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