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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期南雄市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时间:2016-07-29 17:27:59 来源:南雄市统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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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及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围绕妇女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目标,积极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为更好地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我们对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相关指标进行了监测,从监测数据上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深入推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稳步提升,法律、社会及生活环境继续改善,南雄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得到全面推进。

一、规划实施的外部环境

1、经济建设

2015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27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32.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9%和4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亿元,增长7.6%。其中,税收收入3.81亿元,增长1.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7亿元,增长46.9%。其中,教育支出5.18亿元,增长1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4亿元,增长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亿元,增长30.4%;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6.9亿元,同比增长16.4%,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42亿元,同比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亿元,同比增长11.1%。2015年,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2、人民生活

经济的稳定发展,带动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2015年,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4794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55.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06.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9%、9.8%和10.9%。2015年城镇住户达标率67.4%,农村住户达标率71.3%,建成区绿化达标率35.7%,人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改善。

3、文化建设

随着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2015年,我市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30355平方米,增长0.66%;我市有文物保护单位数53个,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文物保护单位13个;有线广播电视用户81766户,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75%。全市共有体育场15个,250米田径场28个。建成镇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7个。组织体育健儿参加地级市以上运动会1次,获得奖牌7枚,其中,金牌1枚、银牌3枚、铜牌3枚。我市各单位举办各类运动会38次,参加比赛人数6.2万人次。我市体育福利彩票投注站12个。体育指导员181名,其中二级43名,三级138名。我市有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其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1个,馆藏图书7.03万册,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供少儿阅读的文献册数达到了2.13万册。组织未成年集体参观博物馆人次总和达到了5.2万人次,已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公益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的免费开放力度日益加大,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影剧院2间,全年放映电影11017场次,观众39.1万人次,上座率9.0% 。南雄市文化建设的扎实推进,提升了城市文化品质和市民文明素养,为全市妇儿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4、人口资源

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48.12万人,比上年增加0.23万人、增长0.48%。总人口中,女性23.3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48.48%;其中,城镇人口14.96人,乡村人口33.1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 6120人,人口出生率12.42‰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106.13:100;死亡人口2579人,人口死亡率5.23‰;人口自然增长率7.19‰。年末常住人口33.03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增长0.79%。城镇常住人口比重45.87%,比上年提高0.65个百分点。人口的平稳增长为建设和谐社会注入更多的安定因素。

5、生态环境

在“打苏区牌,走生态路”发展方向的指引下,我市以打造宜居南雄,建设“生态城乡”为契机,全面推进生态林业建设。2015年,我市有省级森林公园1个、总面积1.06万亩,市级森林公园2个、总面积0.63万亩,县级森林公园8个,总面积15.58万亩。建立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2.5万亩。我市生态公益林、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保护区面积达到115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33%。荣获“中国特色竹乡”和“省林业生态县(市)”称号,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通过国家验收。园林绿化面积401.7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16.7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432.04公顷。行政区域土地面积2326.18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89.3平方公里。年末耕地总资源65.19万亩,其中,常用耕地面积44.13万亩(其中,水田44.01万亩,水浇地0.11万亩);年末减少耕地489.15亩。年末林地面积15.9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6.86%,林木蓄积量912.77万立方米。银杏基地3.4万亩,毛竹基地39.1万亩,松林基地73.7万亩。201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25平方公里,同比增长40%;治理崩岗15个,同比增长47%,水土流失治理投资额480万元。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宗。全市大小河流110条。全年水资源总量18.33亿立方米。年末共有大中型水库6座,蓄水量0.82亿立方米;小型水库77座,蓄水量0.26亿立方米。全市有气象观测场1个;全年降雨量1866.8毫米,比上年增加415.1毫米。年平均气温20.6 ℃,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日照时数1425.2小时,比上年减少352小时。我市废水排放总量849.15万吨,下降14%;废气排放总量367326万标立方米,下降4.12%;生活污水处理率85.62%,提高5.68个百分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2866.8万元,增长2.66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2015年,建成珠玑、黄坑、乌迳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生活环境的不断优化为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空间。

二、规划目标进展情况

1、妇女儿童健康保护成效显著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强化卫生监督,妇女儿童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在医疗卫生支出增加,2015年财政安排医疗卫生计生经费2.95亿元,同比增长30.4%;妇幼保健经费大幅度提高,2015年财政安排346万元,同比增长79.3%。二是妇女儿童生命安全有了进一步的保障;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儿童肥胖发生率0.06%;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0.17%;低体重率0.67%;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6.38%;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8.14%以上,其中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100%,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6.4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04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6.57%。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9.66%,儿童保健管理率95.49%,无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三是加强孕前检查、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2015年,婚前(含孕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5.88%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1.69%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未达标),查出常见疾病7949人,总患病率17.95%。孕产期接受HIV抗体检测的孕产妇数3430人,检测率96.07%,梅毒检测孕产妇数3430人,检测率96.07%,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1.14%;孕产期接受乙型肝炎检测产妇数3430人,检测率96.07%,检出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551人,发病率15.43%,已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新生儿549人。2015年的出生缺陷发生率50.32/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5%,比上年降低1.14个百分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9.58%,筛出G-6PD缺乏158人,患病率4.38%,未发现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及苯丙酮尿症的患儿。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9.2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5%;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8.33%。   

2、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

2015年,我市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两个规划”的实施,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学前教育入园率、规范化水平继续提升。2015年,全市建有幼儿园60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20个,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为84.69%。二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深入推进。2015年,小学29所,普通中学19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义务教育普及率均保持在达标以上的高位水平。小学学龄儿童毛入学率101.0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10.81%,小学净入学率、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均达10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7%。三是特殊教育健康发展。2015年,我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4.03%,有效保证了残疾儿童享受特殊教育的权利。四是高中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7.63%,比上年提高0.52个百分点。高考成绩创历史新高。高考录取人数3292人,增长11.5%,其中,本科录取1278人,增长19.4%,专科录取2014人,增长7.0%。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768人,下降25.4%,其中,本科349人,下降18.6%,大专419人,下降30.2%。毕业生446人,下降1.7%,当年招生203人,下降37.7%。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1041人,毕业473人,招生361人。

3、妇女劳动权益保障不断增强

保障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一直是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截至2015年底,我市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1万人,占城镇就业总数的32.67%。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76人,其中女性214人。城镇登记失业与去年基本持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去年稍为偏低,妇女就业形势总体呈良性发展。2015年,我市共有女职工23281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有21496人,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达92.33%;农村技能培训女性占总培训人数的41.68%。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6万人,其中女性1.87万人,比2014年增长3.5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3万人,其中女性1.39万人,比2014年增长4.1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0万人,其中女性0.90万人,比2014年增长2.9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7万人,其中女性0.93万人,比2014年增长1.8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8万人,其中女性0.46万人,与2014年持平,生育保障覆盖率119.15%。

4、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为解决孤儿、残疾儿童无依无靠之忧,我市建有1所儿童福利院,由于年久失修,于2009年动工新建,针对人员、经费不足等困难,我们努力争取各方面支持,预计2016年10月可竣工投入使用。现我市有14张收养性福利单位床位,暂未有独立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儿童事业的发展,为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

我市非常注重培养、选拔和配备女干部,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已经成为重要力量。我市现有18个镇,208个村委会,24个居委会。2015年居委会成员女性比重为48.96%,居委会主任女性比例25%,村委会成员女性比重为23.94%,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2.4%,与2014年持平,但均比2012年的比重高。县级女性政协委员数为32人,所占比例为15.31%;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均与去年持平;2015年南雄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达35.64%,比上年有所下降。由于企业监事会、理事会人员调整,女性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的比例为12.90%,比上年略有下降。两项指标都处于正常调整范围内。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提高妇女的参政议政能力,让更多女性参与决策。

6、妇女儿童维权机制不断健全

2015年,我市刑事立案231件,刑事审结227件、审结率97.8%;民事立案1621件,民事审结1397件,审结率85.2%。劳动仲裁立案数125件,结案数125件,劳动仲裁结案数100%。开展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妇女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提高到90%以上;建立南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2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了100%;在各镇(街道)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站,切实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女性“两劳”释放人员帮教率达到了100%;共开展涉及女性的社会调查评估,采信率达到100%。全市各中小学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在诉讼中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评估采信率达到100%。2015年,我市共援助妇女共24人次,援助儿童共79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权益。妇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重新犯罪,均顺利解除社区矫正,重新融入社会。2015年,全市共立强奸妇女案件3起,破2起;立妇女卖淫案2起,破2起;未发生拐买妇女儿童案件。强制收戒女性吸毒人员7,社区戒毒女性人员9人。

7、妇儿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我市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加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注重优化妇儿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改善妇儿生存的自然环境。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氛围显著提升。2015年,我市拥有儿童校外活动场所4个,青少年宫1所,儿童友好社区25个,家长学校1间,  2014年我市有1个社区服务中心(站),2015年已有6个。现在基层组织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有272人,全市正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各层人员积极报考,以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区服务水平的显著提高,极大的提升了广大妇儿的生活和谐度。二是城市环境卫生不断改善。近年来,我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狠抓环境污染治理,市容市貌显著改观,城市品位不断提高。在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取消情况下,为推进农村改厕项目的开展,市爱卫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镇自觉参与农村改厕项目的开展,通过结合卫生镇村创建工作,达到卫生镇村的标准,使我市的农村改厕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农村新增无害化卫厕所5582户,到2015年止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6.37%,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0.94%。

三、妇女儿童发展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良好发展,妇女儿童优先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但目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1、 妇幼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2015年,健康领域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标进度滞缓。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1.69%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未达标),查出常见疾病7949人,总患病率17.95%,因此仍需加大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的工作力度。 

2、 青少年身体素质明显下滑

经济的发展,生活环境和饮食方式的重大改变,巨大的考试和升学压力,导致了体力活动的明显减少,青少年在身体形态、生理功能和身体素质的多个指标上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水平下降现象。2015年,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发生率、龋齿发生率和超重/肥胖发生率分别为58.8%、22.3%和3.9/6.9%,占比均比上年高,青少年的体质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3、 未成年人犯罪亟待关注

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18人,同比增长38%;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5.4%,比上年降低0.9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呈反弹趋势,亟待关注。

4、 妇儿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2015年,我市对17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和4个自备供水设施的学校开展了枯水期、丰水期生活饮用水抽样检测。监测范围包括17个镇48个监测点和农村自备供水设施学校4个监测点,对每个监测点在枯水期、丰水期各采样1次,期检测水样63份,全年检测水样126份。通过监测2015年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36.54%。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优化。

5、 妇女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尚不完善

2015年,我市仍未建立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和流浪儿童救助机构,无法为妇女儿童提供救助(庇护)。

四、建议与措施

1、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增强妇幼保健工作

一要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逐步健全我市妇女健康管理服务档案,动态掌握全市适龄妇女常见病疾病谱,科学制定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使妇科疾病尤其是乳腺癌、宫颈癌的发病率和致死率明显下降。以每3年为一周期,每年对三分之一的目标人群进行一次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力争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实现定期筛查的全覆盖;二要进一步加大婚检和优生优育宣传力度,使婚检的重要性和相关遗传病知识能够深入人心。加强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健康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指导,减少危害因素对母婴健康的影响。同时全面规范和加强婚前检查、孕前保健、产前诊断服务,开展有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三要大力实施母婴安康行动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规范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强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产科规范化建设,规范产科服务行为,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强化产科危急重症救治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四要进一步抓好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完善各项应急设施,及时应对各种卫生事件。加强市、镇、村、学校“四位一体”应急网络的建设,强化应急人员的培训,完善应急物质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培养一支业务精、反应快、能善战的应急队伍。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有效地降低妇女和儿童艾滋病、性病的发病率:协同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加大防控力度,降低艾滋病、性病的发病率。

2、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中小学生的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至少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时间。落实阳光体育运动,认真组织大课间体育锻炼和眼保健操活动,推广校园集体舞,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在中小学校逐步配备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建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女生自我保健教育,如乌迳中学开展了题为《让花季不再迷茫》的青春心理讲座,受到了家长的普遍赞誉。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3、建立和完善不良行为儿童的矫治制度

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探索通过专门学校进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预防和减少儿童违法犯罪的发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好失足儿童的教育挽救工作。保障失足儿童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

4、改善城乡生存环境,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要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的工作方针,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农村改水改厕的建设步伐,努力改善生存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它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儿童造成的危害,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5、 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

一是深入了解农村女性、外来务工妇女、女童、离异妇女等不同群体在维权方面遭遇的困境和面临的社会挑战, 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重视对家庭暴力个案进行及时干预、积极介入,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施暴者,帮助受害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争取早日成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加强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二是政府应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有关的法律宣传及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使专项经费随我市经济发展而同步增长,尽快建立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保护的司法行政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法律保护机构网络,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保障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妇女儿童维权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利用进村律师的影响力及进村律师每月开展相关法律讲座为契机,动员律师在开展讲座时,多开展一些关于《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等与妇女儿童权益息息相关法律讲座,多向妇女儿童灌输一些维权意识。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开展,弥补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中对农村妇女儿童无法深度宣传的缺陷,提高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及广度。

 

 

   撰写人:叶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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