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南雄市畜禽养殖限养区划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南雄市畜禽养殖限养区划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