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广东省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司于2024年8月26日申请在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韶关南雄110千伏坪田输变电工程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发布了《韶关南雄110千伏坪田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公开广泛征求相关利益者意见和建议。截至2024年10月11日,我司未接到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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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