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补充申报推荐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司〔2023〕182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确保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市对补充申请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候选村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征求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扫黑除恶办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对拟推荐申报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候选村(社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建设指导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
一、公示对象
坪田镇老龙社区。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7天,如有意见,请联系受理单位。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南雄市司法局
电话:0751-3936306
电子邮箱:nxspfb@163.com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7号
南雄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