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道和水利工程等安全运行,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砂量、水情、河势等情况,现就我市2024年度可采区和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
根据《韶关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我市2024年河道采砂可采区有两段:
1、浈江乌迳镇棠木山-黄坑镇溪塘村河段,可采总量为2.82万m³;
2、浈江黄坑镇大山下-水口镇云西村河段,可采总量为5.3万m³。
二、禁采区
我市其他河段2024年度均为禁采区。
特此公告。
南雄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