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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时间:2023-07-28 17:32:14 来源:南雄市教育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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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经过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现场确认、核查有无犯罪记录、网报审核等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办结。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四、领取要求

  1.领取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原件审核后退还。

  2.代领人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驾驶证原件)领取。因代领而导致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申请表遗失的,责任自负。

  3.以“在校生”身份参加认定的申请人(即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收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本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在现场确认环节已统计好申请人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原未选择邮寄方式的,则不再给予邮寄。

  南雄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751-3825197


  附件: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



  南雄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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