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自然资源局收到广东省南雄市置润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广东省南雄市置润矿业有限公司南雄市梅岭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该方案已通过韶关市地质学会组织的专家组评审。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司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南雄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机关:南雄市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6号时代广场自然资源局
邮 编:512400
电 话:0751-6976852
电子邮箱:nxstxfg@163.com
附件:《广东省南雄市置润矿业有限公司南雄市梅岭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