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雄人才办〔2020〕1号)、《中共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南雄市贯彻落实韶关“百团千才万匠”工程暨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雄委人才〔2022〕1号)《南雄市人才公寓运行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审核,池晓华等12名同志(信息详见附件)符合申请入住城区人才公寓的条件。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同意池晓华等12名同志入住城区人才公寓申请,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直向市委人才办实名反映,未实名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联系电话:3880176
地址:广东省南雄市雄州街道雄州大道中389号市委楼四楼人才室
中共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2022年度申请入住城区人才公寓名单(第七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