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开展“双通道”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扩围有关工作的通知》(韶医保函〔2022〕270 号)以及《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韶医保〔2022〕29 号)文件的通知,韶关市已于2022年5月1日试点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拟扩大“双通道”零售药店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数量: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 2 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为韶关市第二批“双通道”零售药店,且两家药店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遴选程序:由南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遴选,申请“双通道”药店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于2022年11月9日前填报《南雄市拟申请第二批韶关市“双通道”零售药店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至南雄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双通道”药店遴选标准参照《韶关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评分表》(附件2)进行现场评分,拟确定为“双通道”零售药店的名单按最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且最低得分在 80 分(含)以上。
受理部门:南雄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
地址:韶关市南雄市雄中路323号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黄盛
联系电话:0751-6976515
附件1:南雄市拟申请第二批韶关市“双通道”零售药店申请表.docx
南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