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 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号)的相关要求,韶关南雄高新区编制了《南雄高新区一期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2021年度)》,现向社会发布。
附件:南雄高新区一期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2021年度).pdf
韶关南雄高新区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