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雄人才办〔2020〕1号)、《中共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南雄市贯彻落实韶关“百团千才万匠”工程暨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雄委人才〔2022〕1号)《南雄市人才公寓运行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张积金同志现申请入住城区人才公寓。经审核,张积金同志(信息详见附件)符合申请入住城区人才公寓的条件。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张积金同志入住城区人才公寓申请,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直向市委人才办实名反映,未实名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3880176
中共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附件:
2022年申请入住城区人才公寓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