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雄人才办〔2020〕1号)和《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才公寓运行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雄人才办〔2020〕3号)规定,陈莉莉同志现申请续租市城区人才公寓。经审核,陈莉莉同志(信息详见附件)符合申请续租市城区人才公寓的条件。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同意陈莉莉同志续租市城区人才公寓申请,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直向市委人才办实名反映,未实名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3880176
中共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2022年申请续租城区人才公寓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