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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时间:2021-11-15 09:17:39 来源:南雄市教育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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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经过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现场确认、核查有无犯罪记录、网报审核等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办理好。现将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领取对象: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2.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领取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4.领取要求:

  (1)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不接受委托代领。

  (2)领取人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邮寄

  1.申请邮寄的请微信扫二维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信息收集汇总》(详见附件3),务必将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写完整。于11月17日上午12时前填写完毕,逾期则不再给予邮寄。

  2.保持电话畅通,预计10个工作日可收件。

  3.邮寄费用到付,收件后请及时确认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与本人信息是否相符。收件无异者,请在“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回复“申请人:XXX,身份证后四位数:XXXX,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已收到”;收件有异者,请及时联系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4.因个人填报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不全而导致邮件寄失等风险,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注意事项

  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且选择邮寄方式的人员阅读本公告后,于11月17日上午12时前扫微信二维码加入“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详见附件2),以“姓名+学段学科+现居住地”命名修改备注(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详附件1),并在群内微信回复,确认已获悉领取通知。微信回复内容示例:“申请人:XXX,身份证后四位数:XXXX,已获悉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领取通知,领取方式:邮寄”。

  注: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且选择现场领取的人员无须扫微信二维码加群。

  南雄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751-3825197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

                 2.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二维码.docx

                 3.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信息汇总二维码.docx

  

  

南雄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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