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雄人才办〔2020〕1号)和《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才公寓运行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雄人才办〔2020〕3号)规定,邓宏浪等三名同志现申请入住市城区人才公寓,经审核,邓宏浪等三名同志(信息详见附件)符合申请入住南雄市城区人才公寓的条件。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同意邓宏浪等三名同志入住城区人才公寓申请,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直向市人才办实名反映,未实名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3880176
中共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04日
附件:
2021年南雄市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名单公示(第六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