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龙头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根据《南雄市发展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办法》,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2020年度19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和2021年度6家新申报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评审和考核,经考核认定南雄市山与山间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和南雄市顺康米业有限公司等6家新申报企业符合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认定该23家企业为南雄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现将认定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4日
为了加强我市龙头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根据《南雄市发展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办法》,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2020年度19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和2021年度6家新申报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评审和考核,经考核认定南雄市山与山间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和南雄市顺康米业有限公司等6家新申报企业符合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认定该23家企业为南雄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现将认定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