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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医疗保障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9-06-27 15:57:00 来源:南雄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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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南雄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行政辅助类。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愿意接受非上班时间、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或加班调休安排;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六)本人具有南雄市户籍。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3600元(含社保),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73-7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雄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南雄市宾阳路15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0751-6976516,联系人:朱晓玲。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只采用面试的方式。   

  1、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相关网站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或致电南雄市医疗保障局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三)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6、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南雄市政府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南雄市医疗保障局

20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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