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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10 10:22: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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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11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局党组作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会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成立了市住建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在巡察整改期限内,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步骤及时间安排,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领导责任,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切实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

  局党组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一是定期督查督办。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做到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各党组成员、班子领导切实履行分管责任,常态化开展对分管股室、联系企业的整改工作的日常督导,认真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二是建章立制。我局对巡察整改问题立即开展整改,不等不靠不拖拉,同时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截至4月17日,我局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共8项,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全见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动落实群众安居宜居政策不扎实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要求,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期间班子注重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交流讨论,结合工作实际学。2024年1月19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南雄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分析研判我局存在的风险点和舆情隐患;要求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中对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摆,避免千篇一律,加强了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查把关,2023年民主生活会材料未出现同类问题。三是制定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了全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机制;加强了政务外网终端的管控和检测,完成了局域网络优化,确保全局网络在政务外网下安全运行,有效提升了网络安全防护。

  (2)针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在保人员动态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工作认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南雄市公共租赁管理办法》和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及退出管理制度,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进行“善美韶居”系统审批。三是向韶关市住管局提交了《关于“善美韶居”实现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的请示》请示函,加紧工作对接。四是完成与“善美韶居”系统开发公司对接,该系统工作人员将每季度定时通过大数据对在保人员进行再排查,并将结果反馈至市住房保障中心。五是住房保障中心组织了住房保障股工作人员学习了“善美韶居”系统业务操作;工作人员正在使用“善美韶居”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及动态管理。六是根据2023年开展专项整治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并跟进整改,共42整改户数,已整改完成39户,其余3户正在走司法程序。

  (3)针对“生命至上理念树得不够牢,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被谈话对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责任心,更加深刻认识到了群众生命至上的重要性。二是我局已下发通知督促各镇(街道)对全市已完成整治的风险隐患点进行地毯式排查确认,组织局工作人员到削坡建房点进行现场抽查,并对在现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要求各镇(街道)将削坡建房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局,现已基本完成。

  2. 落实“百千万工程”开局起步不够有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

  (4)针对“指导推进政企结对帮扶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由局领导召开南雄市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协调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和参与结对帮扶的积极性。二是做好企业与项目精准对接及实施工作。通过积极对接协调,我局及时将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实现了18个乡镇(街道)的结对项目全覆盖并已全部开工建设。三是积极对接引入信用好、重管理、实力强的央企、大型资质建筑业企业,充分发挥其资金、材料、技术等优势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

  (5)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仍有不足”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经办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提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视和认识。二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三是按上级申请资金文件要求,已如期向发改部门提交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五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资料。

  (6)针对“履行美丽圩镇工程变更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全体成员学习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对各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变更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提交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督促各镇按照市府常务会议决定要求,完成项目收尾、竣工验收和结算评审。

  3. 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待加强

  (7)针对“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未实现闭环管理”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负责人进行工作纪律约谈,要求相关股室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指定专员负责跟踪整改单,督查企业及时整改并回复,避免出现未能及时闭环整改的情况。三是针对巡查发现未及时闭环的安全整改,结合复工复产工作,已全面整改完毕,闭环处理。四是从严管理,针对屡教不改的同一安全问题,采取动态扣分和停工整改的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8)针对“燃气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城区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工作,优化站点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气瓶统一配送,定期入户安检,杜绝用气不规范、私接乱用等问题,提升安全管理及服务水平。二是餐饮业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已实现全覆盖。

  (9)针对“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并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抽查工作,提高排查整治数据质量管控。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补充完善安全隐患评估表签字确认程序。

  4.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决,统筹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发展工作还有不足

  (10)针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机制运行不畅”问题。

  根据反馈问题,我局立即组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联合属地镇,对验收已移交运营的污水处理设进行排查,经查发现乌迳存在少量接户管网脱节或破损导致污水外溢,已由运维单位进行修复;黄坑镇为在建139工程未及时安装防坠防及及时清理井内垃圾,已由项目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落实井内垃圾清理及安装防坠网;坪田镇中坪村村民反映倒灌返臭问题属实,其主要原因地势高差较大和村民未自行设置存水弯导致,为解决此问题,已在居民接入污水检查井处设置存水弯头防治倒灌及返臭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一是由局分管领导对局污水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完善管护机制,做好运维工作;二是我局联合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巡查检查,并协助生态环境南雄分局对珠玑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执法;三是专题召开了第三方监管单位的座谈会议,进一步明确第三方要围绕考核打分表认真开展现场巡查工作,尤其抓好圩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巡查,压实运维单位的管护,务求污水管网正常运作;四是印发了《南雄市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为镇级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打好基础。同时会同相关镇政府和绿投公司,充分论证后下达了2024年度镇级污水处理费任务;五是结合市政府的2024年镇(街道)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预留了相应的污水处理管理考核分值,压实属地责任,以保障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11)针对“推进绿色节能建筑发展较慢”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股室压实责任,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二是结合环保工作开展绿色建筑宣传会,通过发放宣传册的方式积极推广宣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三是积极与园区管委会对接,探索装配式发展方案。四是申报专项资金,用于推广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化管理,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12)针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股室压实责任;二是加大对节后复工的在建工地噪声防治工作宣传,企业报送复工资料时,质量中心一对一宣贯,切实提高项目的降噪意识;三是复工检查时,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降低夜间施工频率,尽量不申请夜间施工,已全面宣贯。四是根据《住建局关于建筑施工噪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执法。五是提供专业技术指导,通过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降低了50%的夜间施工申请需求。

  (二)在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力度不够,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

  (13)针对“为民排忧解难工作效能不高”问题。

  一是开展“凌江府小区住户反复投诉管道燃气开通问题”回头看,已于2023年3月解决了凌江府报装开通燃气问题。二是针对12345政务热线工单诉求,分门别类认真核实梳理排查,已建立健全投诉回复、回访机制,由局分管领导把好回复质量关,报主要领导审核,严格执行签发程序,特别是对出现反复投诉的事项做好台账,安排专人跟进限期处理。

  (14)针对“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移交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工作中严格执行《南雄市社区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南雄市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备案及确认办事指南》。三是已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办理社区用房备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四是制定了社区用房整改台账,对协议到期不及时移交社区用房的6个开发项目发了催告通知。截至4月11日,所有楼盘社区用房已签订了监管协议,今后工作中,将按照协议约定时间节点依程序督促开发企业完成社区管理用房的装修及移交。

  (15)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根据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初步拟定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基数,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并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向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报送请示。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基数调整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正进行南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程序送审及备案程序。

  2. “放管服”改革不够深入,建筑领域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16)针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问题。

  一是已组织分管领导对业务经办人员提醒谈话,加深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二是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物业合同备案,已整理出备案资料清单,提高办理审批效率。三是已对2023年办理的排水许可申办资料进行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续将严格根据规范办理排水许可证。四是由分管领导组织污水中心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五是通过设置排水许可宣传栏等方式持续做好污水处理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17)针对“涉企收费政策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已完成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催缴。二是对于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建设单位再次依法依规进行催缴。三是持续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知政策、懂政策,并自觉履行缴纳防空易地建设费用义务。

  (18)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已完成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股室骨干参加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会,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监督。二是已完成执法案卷梳理,对案卷归档材料进行规范整理。将行政执法规范纳入干部职工的平时考核事项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3. 企业体制改革权属不清晰,对企业运营监管有缺失

  (19)针对“企业权属关系混乱”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是完成企业股权变更工作。

  (20)针对“企业经营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高责任意识,推进整改。二是规范企业经营。三是实施企业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项目管理,以期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21)针对“落实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二是完成对企业绩效考核并向企业通报了考核结果。三是通过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质效的监管,制定了《2024年度绩企业效考核目标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并已印发实施。

  4. 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22)针对“报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由局分管领导对局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严把报账关。二是加强常态化教育培训,开展局财务内部业务指导、财务业务培训会,规范业务操作行为,确保报账资料齐全。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局内审办对下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检测中心、监理公司进行工作检查。四是监理公司已完成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并建立了自查自纠问题台账。

  (23)针对“固定资产登记不齐全”问题。

  一是由局分管领导对财务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已完成补登录入资产账。

  (24)针对“职工个人社保代扣有纰漏”问题。

  一是由局分管领导对财务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工作标准。二是立行立改,按照在岗、退休、离职人员实际核准金额,积极追缴回资金,缴入检测中心对公账户。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责任不到位

  (25)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已制定完善《住建局党组工作规则》,对重大问题进行了明确细化,同步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将重大改革事项、审计、巡察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经局党组审议后印发并实施。二是组织各股室负责人深入学习《住建局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议事清单》,确保各股室对党组议事规则学深吃透、精准掌握,提高党组会的议题申报质量。

  (26)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规范了党组议题上会流程,增设了政策法规初审前置环节,同步完善了《党组会议议题申报表》,严格执行议题收集等工作规则,确保会前议题征集全面,局党组有足够时间充分酝酿,提高议事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决定事项,党组议定事项由相关部门落实后,将结果反馈至办公室收集汇总,办公室每月月底对本月党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局财务股做好执行监督,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四是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记录的质量与效率,加强对纪要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严格落实会议纪要签发保管工作。

  (27)针对“党组决策不严谨”问题。

  一是组织局党组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工作要求,提高党组决策质量。二是加强议题审查和会前酝酿,增设了政策法规初审前置环节,由政策法规股对上会议题逐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由办公室于会前3天将议题印发给党组成员,确保对议题深入了解、充分酝酿,提高议事质量。

  2. 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政治功能有待增强

  (28)针对“党的领导未充分融入到企业治理发展各环节。”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升党建意识,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二是局下属企业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巡察整改要求,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完成了章程修改。三是指派负责联系企业的党组成员为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四是根据发展党员的要求,督促企业制定了2024年企业培养和发展党员计划,重点引导企业的中高层领导、业务骨干、年轻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有两人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29)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党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确保支部组织生活不缺项不漏项。二是机关党支部已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其他党支部也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务培训,把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基本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机关党委加强检查督导,定期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增强“三会一课”执行的刚性约束。

  (30)针对“支部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机关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支委补选。二是分管党建的党组成员对质量中心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督促支委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党务知识,严谨细致开展工作。三是对“记录候选人名单与直属工委批复名单存在不一致”问题深挖根源,及时查漏补缺、对标提升,对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全员培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四是2022年6月-8月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老干党支部、住房保障中心党支部、住房保障中心老干党支部等五个党组织在集中换届选举过程中,均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和上级党委的的批复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8月质量中心党支部也按照选举程序和上级党委的批复完成了换届选举。以上选举均未产生类似问题。

  (31)针对“党员、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分管党建的领导对党务工作者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严格工作标准。二是质量中心党支部离职党员的组织关系已转出至国投公司党委。三是根据党费核定标准,按月收缴党员党费,按季度上缴至上级党委。机关党支部已分别收缴党员1月、2月和3月党费,并按季度上缴了第一季度党费至直属工委;局老干党支部组织委员也及时足额收缴了退休党员党费并上缴直属工委。

  3. 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32)针对“对下属企业选人用人入口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业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和业务研究。二是督促下属企业结合资质需求和发展实际,科学设定员工职数,及时修订企业章程。三是规范企业招聘流程,要求企业招聘前必须将工作方案依次提交局党组会议和市府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四是压实挂企领导的联系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企业选人用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3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督促提高责任意识、强化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二是组织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相关文件学习培训,对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进行了深入学习,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确保工作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三是已完成人事档案专审表的查漏补缺和干部履历表的规范整理,加强了人事档案动态管理。

  (34)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对业务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业务的常学常思,严格制度执行。二是开展并完成了备案工作的再排查梳理。三是组织股长、业务人员开展了相关文件的学习,已完成对备案工作流程的再梳理,明晰工作流程,从严落实国(境)证照管理工作要求。

  (四)在聚焦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 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35)针对“有的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一是已完成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业务经办人员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工作认识。二是已于2023年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局党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松,确保巡察作用彰显。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工作的思路,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常抓不懈。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继续扛稳抓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与住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贯穿巡察整改始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

  (三)保持政治定力,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效果。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切实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力助推南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3822748;电子邮箱:gdnxjs@163.com;邮政编码:512400。


  中共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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