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雄市委始终把巡察整改落实摆在重要突出位置,通过“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深化标本兼治、加大督查力度”,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促进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坚持落实“双反馈”“四通报”制度,巡察组以问题清单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反馈内容详实具体,不漏一项,有效提升整改的精准度。同时,建立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机制,要求分管(挂点)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并视情参加被巡察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时跟进巡察整改工作,“点对点”向被巡察党组织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在集中整改期限内,发现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纪委书记或市委书记直接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书记约谈书记”,阐明形势、点明责任,牢牢牵住整改“牛鼻子”,压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见真章、见实效。
严格审核把关。制定出台《南雄市巡察整改材料审核机制》,明确规定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经巡察组、办先后把关,再由领导小组审核,必要时邀请相关单位专业人员讨论指导,指出问题、修改完善,促使整改方案整体站位高、原因剖析准、措施制定实。如在审核市委第十轮巡察国投系统的整改方案过程中,为确保财务、工程等方面问题的整改真正落地见效,巡察组、办及领导小组成员先后多次与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负责人见面沟通,多次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整改方案的实操性和可行性。在整改期内,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每周向巡察办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时时监测整改进度和实效。
深化标本兼治。整改落实共性问题是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市委注重系统归纳、深入剖析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大对共性问题“前置整改”力度,印发了13个共性问题清单,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自查自纠,推动未巡先改。坚持从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查找薄弱环节,把巡察专报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安排,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市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制度创新。2017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向市委提交了16份专报,涉及了扶贫领域、直管公房、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内容,对上述领域精准“画像”,帮助市委及时了解掌握巡察工作动态和基层政治生态情况,为其决策部署提供参考,推动面上共性问题整改。如直管公房专报在市委主要领导的高位推动下,市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实地考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南雄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有效堵塞制度漏洞,规范了直管公房的分配和管理。
加大督查力度。由巡察办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等有关部门实时跟进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是否落到实处。一方面是严格审核整改落实“双报告”,经巡察组、巡察办双重把关,并同时抄报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再呈领导小组审核,检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工作是否严格按措施落实、按时间节点推进,是否初显成效。另一方面是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实地回访督查,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检查问题是否逐项解决、对账销号,是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又是否存在纸上整改、避重就轻等现象。今年以来,为检查村级巡察全覆盖后的整改成效,南雄市委巡察机构共对7个乡镇89个村(社区)进行了回访督查,发现整改不彻底和存在的新问题共56个,及时反馈并督促二次整改,切实提升整改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