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6日至4月底,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坪田镇委员会(以下简称“坪田镇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坪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坚决。部分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认识不足,部分工程项目未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就开始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制定了《坪田镇“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办法》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凡是涉及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按程序实行。二是组织了镇干部及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学习“三重一大”制度,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大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和不定期督查检查,保障每一件决策事项落到实处。
2.勇于担当的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镇国土所、林业站等部门在处理违章建筑、改变林地用途等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现象,没有主动积极对接市有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杜绝违建、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坪田镇自然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国土、林业、环保、垃圾整治等部门力量。二是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国土、林业两个部门工作统一由副镇长曾令荣分管,联合联动,做到整改工作整体推进、统筹协调,使整改工作落实有效,避免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现象。三是加强了干部管理,制定了《坪田镇政府干部职工规章制度》,实行日常考核与绩效挂钩,整治自由懒散之风气,在干部中形成勇于担当的氛围。四是对涉及违建、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国土、林业部门要主动向市有关部门汇报,做好沟通和对接工作,共同商讨对策,形成执法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3.科学决策体系有待健全,未合理谋划使用涉农资金。2017年,镇党委统筹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盲目开展村民议事项目,未合理谋划资金使用计划,共开展了21个工程项目,项目总金额450.9万元,仍有已完工但部分未支付或全部未支付工程款项目11个,未支付金额达333.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规定资金使用,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报账时附上相关会议记录。二是我镇已经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时间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已制定及完善了工作流程,制定了资金报账所需资料清单,确保项目单位在项目报账时能供完备的项目资料,避免出现因报账时提供的资料不完备而重复报账、拖慢资金支出进度的情况,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进程。四是严格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算评审、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决算审计”的工作机制,定期对上级财政专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责任追究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责。五是积极与市有关单位、涉农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相关资金政策信息,争取涉农资金完成项目支付;驻村团队协助各村做好涉农项目资料收集和整理,跟进项目审批情况,统筹安排项目资金。
4.未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猪场污染问题缺乏主动作为,甚至听之任之,猪场直排、偷排污水长期未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坪田镇自然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坪田镇自然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压实我镇落实自然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巡查摸底。按照坪田网格化分工,各村已摸底排查上报养殖户养殖情况及环保设施情况。经整改,全镇生猪养殖户已清栏97户,现有养殖户54户,生猪存栏量7815头,其中温氏集团养殖户存栏量6185头。村干部、村级防治员对本辖区养猪场进行了巡查,对猪场直排、偷排的,要求其限期建设环保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三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1间猪场进行清养关停,其中10间猪场已全部清栏,1间现代集团猪场现存栏量220头,原存栏量558头,有沼气、沉淀池、储液池,现正在建高效发酵厂。明确全镇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现有养殖场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没完成环保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关停。
5.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够重视。一是垃圾整治工作不到位。镇党委对垃圾整治工作停留在表面,历史存量垃圾长期未清理,个别村未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保洁队伍。二是对政策解读有偏差。推进三清三拆工作与市委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文件精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制定了《坪田镇村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考核方案》,镇垃圾整治办按照《考核方案》不定期、不打招呼到各村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镇进行了通报。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巷道柴草杂物224处、清理积存垃圾156处265吨、清理河岸垃圾38吨、清理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45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28处5吨、清理村内塘沟76处。二是我镇已经制定了《坪田镇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全面落实和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目前我镇所有行政村均已聘请了保洁员。三是配强新村办工作人员,镇党委现已安排2名班子成员及5名工作人员组成坪田镇新村办办公室。四是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市委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文件,对文件精神读懂弄通做实。
6.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缺乏有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路灯等民生项目管理维护不善,无法发挥社会效益。
整改情况:我镇制定了路灯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路灯管理责任。对后期新安装路灯收取三年保障金,保障金分三年返回施工方,保障金主要用于路灯质量保障。要求各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必须明确长效管理办法。针对路灯不亮、倒伏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督促施工方做好相应的整改落实。
7.对村“两委”班子思想教育不够,导致凝聚力不强。2017年换届以来,个别村“两委”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未能拧成一股绳,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如垃圾整治、三清三拆等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在8月初完成了对所有村(社区)开展班子建设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掌握现任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品德修养等情况,为村级换届奠定了基础。二是结合村级班子建设调研,以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广泛了解干部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和品德修养等情况,继续抓好村“两委”干部的思想建设。三是深入实施村级班子“青苗“培养工程。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制度,拓宽视野和渠道,注重从35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的外出优秀青年农民中选拔培养一批村“两委”干部后备力量。四是由驻村班子和镇纪委对工作不力、推动缓慢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深入。一是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氛围不够浓厚。班子领导及镇村干部对教育活动内容和主题概念混乱甚至不了解,尤其是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中,对活动内容、开展方式及学习要求了解不深入。二是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走过场。学习氛围不浓厚,没有营造“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的积极氛围,党政班子未发挥带头学习的模范作用,个别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存在由其他干部代写情况。同时,部分镇干部没有与时俱进,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建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机构,加强了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及镇村干部主动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和主题,深入了解活动开展方式及要求。二是7月25日党政班子会议上专题部署主题教育活动,强调了各班子成员的责任与担当,进一步落实党政班子带头学习的模范作用,班子成员已按规定落实讲党课制度,到所驻村给村干部、农村党员讲党课。三是7月8日组织镇村干部再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以学促学,通过常学常思促进干部向自主学习转变,形成“我要学”的良好氛围。四是安排宣传干事专职负责检查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全镇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每月至少撰写了一篇读书笔记。
2.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弱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淡化,未能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坪田镇直到2018年8月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期间才制定本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且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未按要求进行定密或定为内部资料。镇党委没有讨论过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镇党委重点工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没有按照要求对本镇内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加强意识形态资料管理。对坪田镇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按要求进行定密或定为内部资料。三是加强意识工作培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并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四是落实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制度,每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例会,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风险点,及时排查处置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置意识形态相关问题;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五是落实意识形态定期报告制度。我镇已向市委宣传部报告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委员向镇党委专题汇报了全镇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部分党员入党程序存在党总支出具意见之日早于党总支成立之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早于提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等问题,甚至个别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5日便被吸收为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7月5日我镇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制度,按照重新调整的领导干部驻村安排,班子成员全程参与到驻村党员发展的每一个程序,监督党员的规范发展。对党员发展人选不优、程序不严、档案不齐的,及时叫停、及时规范、及时整改。三是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违规发展党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2016年党政班子未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汇报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二是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对下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缺乏教育缺乏系统性指导,导致各村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部分村召开组织生活会缺少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中党员自评互评、提出整改措施等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员主体意识,把扎扎实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当成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汇报本人重大事项报告。二是强化责任监督机制。镇组织办已逐步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学习等会议记录本,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组织生活落到实处。驻村领导坚持对党委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对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前、会中和会后各项材料和程序完整性要指导和监督落实到位。
3.对党费清缴工作不够重视。党委未按照要求开展2008年至2016年党费清缴工作,且各下属党支部2018年仍旧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收取退休党员及村(社区)两委干部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党费清缴工作要求,已对2016年至2018年党费进行清查清缴,各党(总)支部于8月6日已全部上缴镇组织办,退休干部党费正在进行补缴,并明确退休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及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按照工资标准收缴党费。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镇党委及时将党费存入市委组织部账户,将现金缴款单保存备查,镇组织干事负责整理保管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部门检查。
4.选人用人程序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未经党委会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了镇组织办全体人员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把好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步骤,避免简单化、“走过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在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镇党委对侵占集体资源,缺乏主动作为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9年4月,仍有30宗侵占集体资产问题未处理。经巡察组督促,收回前村小组长截留村集体资金共34238.7元,收回被侵占集体林地40亩。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对村民侵占集体资产问题进行重新摸排,根据摸排的线索建立了工作台账,由驻村班子联合镇有关职能部门、村委会干部根据被侵占的集体资产的类型采取了对应的收回措施。对于被侵占的土地、山林、山塘要求收归村集体,对于已签订合同未足额缴纳集体资产租金的要求其补交租金,保障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二是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纳入了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加大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力度。三是对集体“三资”的重大事项,如年度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经营项目发包、建设项目招标等,都必须遵守规定的议事程序,村“两委”班子充分讨论、决策“公之于众”,让村民了解情况,发表意见,使“三资”处置的各项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决策民主。
2.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违规发放水稻种植保险基层协保员劳务费。二是多发放生育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进行了全面清退。二是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协保费用发放,明确协保劳务费须通过账户进行发放,同时禁止向非协保人员违规发放协保劳务费,将协保日常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管理,对以后仍然违规发放协保费用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8月7日组织镇计生工作人员、出纳、财务人员学习《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向全镇干部明确生育津贴发放的规定。
3.公务用餐支出把关不严。一是村级公务用餐开支大。镇党委对村账镇代记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把关村委会餐费支出,普遍存在无用餐人员情况问题,且个别村委会年餐费开支均在5万元左右。二是镇政府存在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全省行政村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了我镇公务用餐及接待的办法。严格控制村(居)委会公务用餐年支出。二是明确了公务用餐定期结算。当期发生的招待费必须当期结算,不能跨季度、跨年度报销。三是明确了接待标准和事项。不论金额一律提供正式发票餐饮发票,餐费收据不受理报账,且需注明接待事由、人数、附菜单。四是镇党政办统一安排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存在大量现金支出的问题。2018年多次出现大额提现的问题,其中单月最高提现100000元,存在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16年,坪田镇分别两次采购电热水39台33150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三是财务审核不严谨。镇党委对财务票据监督不到位,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对无明细清单的发票或支出仍予以审批通过,如2017年7月15日和28日分别报销商品名称空白、无明细数量发票共3030元。四是违规向其他单位现金拨付工作经费。
整改情况:我镇制定了《坪田镇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规范了收支行为,已明确规定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二是规范固定资产入账,购置除易耗品外单位价值超1000元的物品,必须于购入当月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三是规范票据报账,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报销票据,所有支出发票必须附上明细清单,同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镇分管领导签名。四是规范控制支出,大额支出必须经过党委会议研究,且不得向村委会以外的其他单位拨付工作经费,并且每笔支出都要有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申请人三方签字认可,方可列支。
5.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费。镇工会在未收缴工会会费情况下,仍让镇干部职工享受工会待遇,2018年使用11933元工会经费购买中秋节礼品慰问干部职工。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调整坪田镇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于2019年6月10审核通过《南雄市坪田镇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定期公示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确保今后工会会员会费应交尽交。二是对2018年未交纳工会会员会费而又享受了工会待遇的会员进行会费追缴,已于8月15日追缴完毕。
6.出具报账凭证不严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坪田镇人民武装部在没有收取费用且不了解村级征兵费用实际支出的情况下为部分村委会开具征兵费用收据,共以此报账2580元,其中龙口村委会在一年内分别使用所开具的征兵费用收据报销费用1000元,无支出明细,无法验证支出真实性。
整改情况:制定了村报账流程,明确规范报账票据审核,下发了村级补充制度,无正规发票不予报账,发票必须附带商品(服务)明细。明确资金列支事项,所有支出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签名。由财政所、村账镇代记办、纪检人员联合对村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审核人的责任。
7.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不力。大部分村存在没有根据实际使用需求提取现金、现金库存量大、大额支出无明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党费、团费和党员互助金、报销应由承建商缴纳的税费等问题,部分村存在支出单据无经手人、证明人、明细及财务监督委员签名的问题,部分村小组未能正常开展换届财务交接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现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村(居)委会每月每次最多提取备用金5000元。若报账时上月现金结余超过2000元,则自报账当月起备用金提取额压缩为每月每次2000元。二是严格审核支付款项组成部分,不得支付不属于我镇支付的项目。三是规范票据报账。所有支出发票必须附上明细清单,同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签名,并注明职务。四是加强村委会监督职能。村小组长交接时,必须在村委会监督指导下,对离任村小组长任期内的财务进行清算,并办理交接手续。会计资料档案由村委会统一保管。五是各村(社区)已自查并追回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党费、党员互助金,并存入村委会账户。
8.扶贫资金投资项目验收不认真。镇精准办及横岭村党支部未切实履职履责,在对2016年4月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路灯工程进行验收时,敷衍了事,未发现施工方少安装1盏路灯,在巡察组发现后才于2019年4月10日督促施工方安装。
整改情况:我镇召开了工作会议,切实加强了责任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坪田镇扶贫工程验收办法。要求扶贫报账的采购、工程、服务等项目需签订合同,过程程序合法、内容条款合法。所有参与项目验收人员已学习了工程验收办法,项目验收时要提供验收报告,所有参与验收人员需签字确认,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深化纪律建设不扎实。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纪律教育不深入,对违规违纪现象没有结合“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2016年至2018年,因违规违纪受处理处分的镇村干部达23人次,2019年仍存在社区干部不正常上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已建立了坪田镇政府干部职工规章制度,明确将干部工作作风、纪律建设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促进干部作风建设。二是巡察期以后,坪田镇党委对违反会风会纪和上班制度的3人进行了全镇通报,对一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支部书记进行通报,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自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对巡察发现的不正常上班干部已作出深刻检讨,并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强化其纪律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
私车公养问题严重。存在个别领导使用单位加油卡加油、报销使用私车到坪田镇景区工作的油费、司机通过使用单位油卡为私车加油、报销个人加油发票等方式为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甚至存在个别司机将单位油卡为他人私车加油以获取私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制定了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办法,严格管控镇政府加油卡使用流程,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镇政府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加油卡由镇政府财务负责充值,镇党政办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统计的汇总,公务车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镇纪委已对涉案的现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已作出深刻检讨,强化其纪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坪田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加大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坪田经济社会发展升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0751--3772001;电子邮箱:nxptbgs@163.com;邮政信箱: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政编码:512441。
中共南雄市坪田镇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