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科学发展的必要前提。促进社会公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公正的内涵
公正,在当代中国语境里,公正的同义语是“公平正义”。公正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价值追求。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把公正视为理想政体的重要德性。公正亦是社会制度的最高价值。当代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曾说,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如同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公正是一切统治者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只有建立了公正的秩序,才能获得政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公正也是所有人民最渴望的价值理想。只有在公正的社会中,人民才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公正作为一种社会价值,是衡量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是否正当合理的重要标准。一个社会的公正,应当体现在经济、政治、法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公正的核心是分配公正。依据政治哲学传统,公正的内涵在于“给予其所应得”,马克思也曾指出,各种公平主张实际上是人们对现存分配形式与自身利益关系的价值判断。也就是说,社会公正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对权利和义务进行合理分配,依据合理的尺度来分配权利和自由、权力和机会、收入和财富等社会资源。
古往今来,公正在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诠释中呈现出各式各样的形态和内涵。马克思主义认为,公正观念总是一定社会集团的公正观念,不存在永恒的、普适的公正,而一定集团的公正观念又是该集团现存经济关系的体现。恩格斯说,公正“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在保守方面或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2页。]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正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正的,资产阶级的公正观则要求废除封建制度。每个社会集团都是基于自身的经济关系和利益诉求来提出自身的公正理念。
社会主义所倡导的公正理念是基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出的无产阶级公正理念,比资本主义的公正理念更具优越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公正观是基于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提出,其公正的唯一尺度就在于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除此之外便只有剥削和不平等。马克思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公正的虚幻性,“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的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6页。]在资产阶级自诩的正义社会里,不仅没有消除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不平等,反而使其更加尖锐化。资本主义按照正义平等自由所建造的社会是“一幅令人失望的讽刺画”。而社会主义的公正理念,是在无产阶级要求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一切阶级和剥削的革命实践中产生的。具体而言,社会主义的公正理念和公正目标包括以下层面和内容:
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人民群众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和平等,从而保障社会利益分配的起点公正;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以劳动作为统一的分配尺度,排除社会产品分配上的垄断和特权,从而保障社会利益分配的程序公正;以共同富裕为发展目标,使发展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从而保障社会利益分配的结果公正;坚持人民民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共同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并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保障政治和法律的公正。
社会主义的公正理念是以人为本的公正理念。依据这种理念,社会主义社会的各项制度安排总是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与目的,并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公正与资本主义公正更具有广泛性和现实性。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3页。]在以往一切剥削和压迫制度下都不可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正。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改变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命运,在实现社会平等和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最为核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