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形成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的有力震慑,预防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发生,维护南雄社会和谐稳定,贯彻执行《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韶府规审[2017]6号)关于限制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关于严格执行限制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 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15日
二、 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到以下邮箱:nxldjcg@126.com;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1-3868510
附件:《关于严格执行限制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