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关市《关于推进我市历史建筑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我市有20处建筑拟定为韶关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已征求了建筑物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现将建筑物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各公民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以信函邮寄至南雄市沿江东路143号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万丽娟;联系电话:13033264054。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