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管道燃气的发展,减少和避免市政设施及房屋建筑的重复设计、二次施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建设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局起草的《关于南雄市实行管道燃气设施建设与商住工程建设同时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6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雄市沿江东路143号,邮编:5124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nxsrqjgg@163.com。
三、联系电话:0751-3822748。
附件:《关于南雄市实行管道燃气设施建设与商住工程建设同时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