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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1-04-26 16:18:21 来源: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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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前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南雄市绿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内,总占地面积24641.45平方米。

  4、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预计动工时间:2021年6月,施工期1年,拟建设4套年处理能力为5000吨的废活性炭转炉再生系统和2套废粉末活性炭再生系统和废颗粒活性炭再生系统,建成后年可处理再生废活性炭2万吨。

  其中废粉末活性炭再生系统工艺流程为:废粉末活性炭→再生转炉内处理→再生粉末活性炭产品;废颗粒活性炭再生系统工艺流程为:废颗粒活性炭→再生转炉内处理→再生颗粒活性炭产品;活化尾气在烟气净化系统处理流程为:活化尾气→二燃室1100~1150℃→尿素溶液余热锅炉(SNCR)500~550℃去除NOx→水冷却塔≤200℃→消石灰、活性炭干式反应塔去除SO2、HCl、HF等酸性气体和二噁英、重金属、有机废气、恶臭气体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氢氧化钠溶液碱液喷淋塔进一步去除SO2、HCl、HF等酸性气体→烟气加热器烟囱排出。

  每套转炉再生系统分别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和1根40m高的排气筒,4根排气筒集束排放,排放标准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烟气处理系统碱液喷淋塔高盐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原料暂存废气处理等喷淋塔废水及初期雨水等经项目内的混凝沉淀+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急冷塔补水,项目运营期废水在厂区内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园区管网输送至该厂深化处理,不直接外排。

  项目处理再生后的活性炭可回用于企业,大幅降低韶关地区活性炭使用成本,同时,项目每年节约能耗折合原煤量约10~2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5~9万吨,符合国家提出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环境保护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环保效益。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其他意见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稳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稳评单位:广东国平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20号1座1027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826932484     邮箱:akener2@163.com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国平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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