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韶关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韶法审〔2017〕3号)和《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我局起草的《南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雄市沿江西路53号,邮编:512400,并在信封上注明“预售资金监管征求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nxzjzhl@163.com。
三、联系电话:(0751)3823664
附件:南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