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南雄首宗小水电站未执行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案

时间:2024-06-25 16:45:33 来源:南雄市水务局 温馨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近期,南雄市水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电站大坝上游库区正常蓄水,但拦河坝闸门紧闭,未能泄放生态流量,下游河道干涸。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电站打开闸门进行泄放,并对该电站涉嫌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案立案调查。

图片1.png

  南雄市水务局根据《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或者超标准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该电站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泄放生态流量主要是为保证河湖所需的自净扩散能力,维持下游河道内水生生物的生存和固有平衡。近年来,南雄市水务局全面落实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积极推进“万站护流”专项行动,通过政策宣传、约谈业主、经济处罚、吊销许可等措施,督促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妥善处理好水电资源开发利用与流域生态保护的关系,让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扫一扫
关注政务微信
扫一扫
打开手机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