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雄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诈骗案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首份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用法律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监管职责。
未成年被告人小晖(化名)在一起诈骗案中,帮助他人搭建犯罪通讯设备,该设备多次为他人与被害人提供直接通讯服务,致多个被害人遭受大额财产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杨法官了解到小晖在家无所事事,法治观念淡薄,未经受住他人教唆犯罪的诱惑,成为犯罪帮凶,这与其家庭教育缺位有密切联系。法院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分析认为小晖的父母作为小晖的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疏于对小晖日常生活的教育和监管。小晖作出不良行为时,其监护人对小晖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制止和教育,从而导致小晖偏离正确的人生轨道,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帮助小晖尽快改过自新,重回正轨,杨法官发出南雄法院首份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等形式对小晖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小晖的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予以训诫,严肃指出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不仅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还要履行对子女的监管教育职责,不能因为与子女分居两地,就怠于履行监护人职责,并使其明晰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法律后果。同时,围绕监护人如何履行监护职责、调整沟通技巧、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等方面,杨法官向小晖的父母分享了与未成年人沟通的技巧,提供了纠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方法建议,再三嘱咐小晖的父母多关心小晖的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小晖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切实承担起对小晖的监护教育责任。
《家庭教育令》送达后,小晖的父母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郑重承诺今后将加强对小晖的教育与指导,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关注小晖身心健康,多与其沟通交流,认真纠正其不良行为,积极引导和教育其遵纪守法,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世界观。
《家庭教育令》是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助力,是人民法院参与指导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南雄法院将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工作,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引导建设良好家庭家教家风,让家庭教育与责任不缺位,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