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澜河司法所成功调解辖区一起农民工劳资纠纷,高效、及时地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帮助农民工顺利拿回薪资6420元。
3月28日上午,澜河司法所收到四名农民工的求助,反映包工头余某拒绝结算工资。接到求助后,澜河司法所立即联合镇综治办、属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农民工一起前往施工现场寻找包工头余某。余某称四名工人未提前沟通即要求辞工,影响施工进度,且自己尚未收到工程款所以无力支付。
了解清楚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前往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一是晓之以法,向包工头余某释明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二是动之以情,让余某体恤打工者的不易,如果确实暂时无力支付薪资,可向四名农民工出具欠条;又结合余某现状,与农民工协商让余某在清明节前一天结清所欠工资,若逾期未还,司法所将全力帮忙追讨工资。当日双方即协商成功,并签订调解协议。余某已于4月3日向四名农民工结清工资6420元。
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对双方进行法治宣传,一是建议农民工在今后的劳务关系中事前协商并签订好合同或协议,保留证据,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避免发生类似纠纷。二是向包工头余某说明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是承包者应尽的义务;如果确实存在困难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则应该及时做好解释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南雄市司法局将持续关注岁末年初的欠薪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着力化解矛盾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劳有所获,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